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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22-09-22  浏览量: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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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保山质检中心下划地方管理后的开篇之年,也是中心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的关键之年,保山质检中心积极适应新体制带来的新变化,围绕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真抓实干,开启市管机制下的服务新局面。

1、多点发力,精准服务咖啡产业全链条重塑

作为全国唯一拥有国际咖啡质量品鉴师检测机构和唯一一家通过国际精品咖啡协会认证的咖啡感官品评实验室,保山质检中心瞄准咖啡产业发展优势,围绕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不断激活咖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是我国与咖啡产业融入度最高、结合最紧密的检验检测机构。一是发挥“龙宇宙专家工作站”科技平台作用,联合高校、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积极开展咖啡品质、咖啡果皮、咖啡花等科学研究,现《咖啡果皮成分分析及综合利用研究》《云南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咖啡果皮》等在研科技项目10项,其中,国家级2项,部委级目3项,省级4项,市级1项。二是积极申报“咖啡全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省级专家工作站,开展科研技术攻关,技术支撑全链条重塑咖啡产业,致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咖啡产业研发创新平台,助推保山咖啡产业做大做强。三是依托“金质咖啡实验室”,举办咖啡知识、咖啡文化进机关培训4期共60余人,作为云南省第六届咖啡生豆大赛保山分赛点,组织完成129支参赛生豆的感官品评工作积极参与第六届云南咖啡生豆大赛活动,营造良好咖啡文化氛围,树立保山咖啡品牌,带动咖啡消费增长。

2、忠诚履职,坚决守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

保山质检中心严格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忠诚履职,在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和民生计量等服务上精准发力,做平安保山的守护者。

1)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为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保山质检中心坚持机构公益属性的定位,以保障民生安全为己任,主动承担全市“每千人4批次”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打破常规思维,抽调专人组成抽样团队、检测攻坚团队,努力克服市级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无工作经费的现状,以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高质量完成抽检任务,减免费用783万元,为行政部门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守护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主动靠前做好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服务,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把关,全年共开展食品检验11722批次,其中:食品委托2939批次、监督抽检5844批次。完成石斛快速检测3156批次。

2)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线。保山质检中心是云南省首家获得甲类特种设备检验资格的技术检测机构,承担着全市范围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全年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9884台件,做到了检验全覆盖,工作无死角,为保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3)把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以提升工业产品安全为依托,认真做好石油及石油产品、生活饮用水、建材、混凝土及制品等出厂把关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保障平安城市建设,全年共开展工业产品检验工业产品检验1159批次,其中:建材453批次、化工706批次,为政府科学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提升民生计量保障力。“民生计量”为抓手,深入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电能表、超市农贸市场电子秤、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等群众关心关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力度,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加油站、集贸市场、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双随机检查工作,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共完成计量检定校准89233台件,其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56267台件。

3、聚焦重点,持续创优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环境

保山质检中心聚焦服务“绿色能源牌”、生态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打造等重点领域,全面强化技术支持保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良环境打造。

1)积极服务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自云南通威4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开工建设以来,为确保项目尽快投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保山质检中心转变传统的服务方式,主动对接服务,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驻场服务站”,组建“保山质检先锋队”,安排检验师、检验员驻场为该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提供全过程“把脉问诊”服务;现场设立“压力表、温度计量器具检定室”,实现计量器具检定“办事不出门”;同时,在云南通威高纯晶硅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一揽子服务,立足园区服务园区,为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全经营周期综合服务。

2)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省州市检测中心首家建成油气回收检测线,对全市233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现场检测,及时发现、分析、帮助解决存在的不合格问题,减少车用成品油油气挥发污染,技术服务蓝天保卫战,为“美丽保山”加分。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扣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以建成全省首家NQI(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专项行动,定期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对企业实施技术帮扶、实行跟踪服务,围绕质量技术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实施技术帮扶,全年共服务企业60余次,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食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全年共开展食品企业检验员培训49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11596人次。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涉企收费降低、减免、停征规定,做到应停尽停,应免尽免,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截止目前,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13万元、停征357万元。

4、固本强基,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保山质检中心围绕“检得准、检得快”,不断提升技术把关和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实验室资质扩项评审3次,组织资质认定扩项,新增食品检测参数115余项,计量项目10余项,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监督评审。积极参加省级、CNAS能力验证23个项目参数,参加电子计价秤、注射泵、燃油加油机等比对活动,结果均为满意,服务承载力不断提升。二是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新进6名在职在编人员,有效解决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新提拔任用科级干部6人,配强配强中层干部班子,形成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结构,同时,积极改进人才工作释放人才潜能,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检测人员技能,并定时邀请专家上门授课及仪器厂家的工程师上门指导,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技术过硬的一流检测专业队伍。三是不断提升硬件装备配套,新增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系统、安全阀校验台、水泥软练设备测量仪、便携式金相仪等检验检测设备15台套,总投入金额达183.00万元,硬件水平实现新提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升级实验室信息软件,不断推进检验检测的数字化和智慧化进程。

5、红色引领,全面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新动能

保山质检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创建活动载体,构筑党建引领新格局,全面提振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实效转化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共举办专题讲座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读书班3期、上专题党课5次、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组织全体党员到杨善洲干部教育学院和教育基地、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纪念馆等开展现场红色教育活动4次,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凝聚起了智慧和力量。二是以“党建引领强质检 红色传承育工匠”为创建理念,开展“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构建了“党建+质检”工作新格局,成为市直机关工委“三标”创建的示范点单位;牢牢把握检验检测作为高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全面落实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顺利通过“民族团结示范进机关”示范单位现场验收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全面提升。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以“3.29”专案为警醒,召开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上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检查,抓实抓细日常工作;通过开展廉政家访、举办《传承良好家风,共享幸福人生》专题讲座培训、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活动,让廉洁文化走进家庭,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随机检查、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整治活动,保持了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全年干部职工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四是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争当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兵为目标,凝聚强大创建合力,丰富创建载体,打造文明传播的前沿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厚植质检文化,顺利通过省级文件单位复评审,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质检事业双促进、双丰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5,511,02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19,454.93元,占总收入的99.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567.96元,占总收入的0.59%。与上年对比减少6,314,366.48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42,678.26元、经营收入减少11,580,818.90元、其他收入减少76,225.8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27,930.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8,862.54元,占总支出的68.46%;项目支出4,917,752.47元,占总支出的3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1,315.23元,占总支出的0.07%。与上年对比减少10,743,068.11元,下降40.74%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经费压缩,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经营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其他收入上交财政,经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8,862.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11,075.07元,增长138.40%,主要原因为高出部分绩效获保山市人社局批准并得到发放、保险基数变动、正常工资调整使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开支增加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1,828.38元,占基本支出的8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7,034.16元,占基本支出的1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7,752.47元。与上年减少4,411,945.51元,下降47.29%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经费压缩,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经营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其他收入上交财政,经营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经营性成本返还经费3,166,812.9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5,284.95元、印刷费56,400.42元、水费16,247.05元、电费150,417.61元、邮电费116,979.42元、物业管理费250,578.80元、差旅费349,964.90元、维修(护)费119,775.68元、租赁费26,980.00元、培训费24,510.00元、公务接待费4,997.00元、专用材料费701,405.60元、劳务费52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43,938.60元、工会经费183,584.54元、其他交通费用179,991.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756.70元。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补助经费935,961.8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差旅费169,463.36元、培训费20,000.00元、专用材料费38,651.00元、劳务费257,439.26元、委托业务费93,892.20元、其他交通费用20,116.00元、专用设备购置221,400.00元。

3、计量强检与基础建设经费619,385.62元,主要用于差旅费346,482.62元、专用材料费22,903.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50,000.00元。

42019年市级中青年技术创新人才经费14,463.0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314.00元、邮电费69.00元、差旅费2,726.05元、专用材料费6,354.00元。

52019年机构高效研发投入引导资金奖补经费5,04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5.00元、专用材料费1,545.00元、委托业务费3,425.00元。

6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市级财政引导奖补及绩效目标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

72019年三区人才专项计划补助经费51,224.3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95.00元、差旅费4,291.95元、劳务费5,952.38元、委托业务费40,085.00元。

82020年保山市第六批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经费9,36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98.00元、差旅费4,56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9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二批(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84,995.7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6,972.74元、差旅费14,882.00元、专用材料费21,6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0元。

102019年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9,454.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对比增加5,342,678.26元,增长53.02%,主要原因为:高出部分绩效获市人社批准并得到发放、保险基数变动、正常工资调整使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开支增加;2021年经营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其他收入上交财政,并作为财政拨款全额返还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2,72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3%。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4,282,723.02元,其中:质量基础10,122,154.59、事业运行4,160,568.43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75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0,757.3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680.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076.96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2,70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22,705.5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36,635.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069.8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2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269.00元,主要是发放职工住房补贴13,26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9,992.71元,完成预算的9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995.71元,完成预算的9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97.00元,完成预算的74.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并根据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严控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修理、过路、停车费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890.29元,下降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4.29元,下降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86.00元,下降46.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并根据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严控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修理、过路、停车费等。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995.71元,占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97.00元,占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995.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995.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对接、实验室设备维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88,949,466.49元,其中,流动资产3,380,507.10元,固定资产78,339,396.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29,563.2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66,68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43,66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459.6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8,949,466.49

3,380,507.10

78,339,396.14

60,185,430.31

283,799.04

1,121,406.04

16,748,760.75

0.00

0.00

7,229,563.25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5,5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3,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55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5,5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1111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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