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云市监办发〔2019〕9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以及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行动方案》相关内容,现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的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政府工作报告》将2019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相继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办发〔2019〕2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省委、省政府赋予的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对标对表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二是对云发〔2019〕3号和云办发〔2019〕20号等文件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目标,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努力在“放”的方面使企业和产品准入更加便捷高效,在“管”的方面使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在“服”的方面使企业更富创新发展活力。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是贯彻落实云发〔2019〕3号和云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提出开展6个方面的行动,共20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是:
(一)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主要措施是: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企业登记注册时,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文书材料一次提交、并行办理;下放省级企业登记注册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权限;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梳理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以及业务手册;将市场监督管理各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到同一服务窗口,集中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实现“一门、一窗、一网”办理等7项措施。
(二)实施“公平竞争维护行动”。主要措施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2项措施。
(三)实施“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主要措施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力度,督促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等2项措施。
(四)实施“企业经营助推行动”。主要措施是: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大力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推动企业创新创优等2项措施。
(五)企业服务增效行动。主要措施是:继续开展“走基层访企业,助改革促跨越”调研活动,为基层和企业解决问题、提供指导;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应用,引导企业通过信用贷款、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2项措施。
(六)实施“监管执法创新行动”。主要措施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智慧监管”等5项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局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责任处室为成员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由各责任处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按规定问责。建立“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扶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优惠政策信息。着力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成效和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