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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作为全市唯一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保山质检中心围绕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服务重点产业、保障民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科研力量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切实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践行质检初心使命。
1.红色引领强质检,“干”字当头强作风。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探索“1+2+3+4”工作模式,即牢牢把握一条主线,做深做实两项服务,不断创新三种载体,落实落细四项措施,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执着投入到作风革命中,在工作中真抓实干,在行动上落地见效。一是聚焦主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结合技术机构的职能职责,制定中心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3项,行业系统为民服务清单6项,党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94项,均全部办结完成。结合实际研究制订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做到把方向、明目标、管大局、保落实,截至目前共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12次,专题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地。二是聚焦主线,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集中理论学习为载体,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等内容,截至目前,中心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11次,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进一步夯实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思想基础。三是聚焦创标,扎实开展作风革命。在开展“对标达标创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政治机关、效能机关、服务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制定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品牌大比拼中交流“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形成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四是聚焦基层,踏实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落实党费日、政治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截至目前,两个在职支部共召开主题党日活动30次,支部党员大会10次,支部委员会23次,讲党课23次。开展“奋进新时代、献礼二十大”系列主题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表彰先进、过政治生日、专题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增强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到程序规范,1人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1人列为发展对象,1人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2.忠诚履职显担当,科学检测保安全。严格遵循“强基础保安全、促发展”的使命担当,在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和民生计量等业务上做到依法检测、公正评定、科学管理、文明服务。一是守好产品质量的安全。积极争取国家食品监督抽查、云南省食用农产品、保山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级监督抽检任务,主动靠前做好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服务,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把关;做好重要工业产品监管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石油及石油产品、生活饮用水、建材、混凝土及制品等出厂把关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为行政部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保障平安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委托检验4988批次,省市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检验任务4269批次,工业产品1512批次。二是守好特种设备的安全。对全市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全面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完成率100%,全市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达到98.96%,位列全省前茅;强力支撑“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疫情防控区域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完成全市32个电梯维保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完成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完成保山市冷链物流冷库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工作;首次在云南通威开展安全阀在线校验工作;首次开展老旧电梯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检验台件数12005台(套)。三是守好民生计量的精准。加大对粮食收购系统、集贸市场、超市、出租车计价器等民生计量器的检定力度,首次完成烟草系统烟框、打包秤、自动分拣系统和通威有毒报警器现场检校等工作,完成了医疗系统设备全覆盖检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准计量保障;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共完成计量器具检校50408台件,其中完成强检计量器具33499台件。
3.倾心打造新名片,咖啡产业添新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以重塑咖啡全产业链、打造“中国最好喝的咖啡”为目标,建设咖啡产业研究院和金质咖啡实验室,创新“1114”服务模式助力咖啡产业持续、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一是科研创新筑牢研究基础。积极争取申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勇当咖啡产业科技创新先行军。《保山小粒咖啡不同烘焙度下感官风味差异与化学成分含量变化研究》《保山小粒咖啡全产业链发展对策研究》等项目获批市级立项,积极申报省级项目《基于深度学习的生咖啡杂质与缺陷智能检验检测系统研发》将促进咖啡和检验检测的有机融合。二是标准制定助推产业发展。成立“标准制修订工作组”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及实施,完成《小粒咖啡感官品鉴方法》《小粒咖啡果皮感官品鉴技术规程》等9个云南省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积极研究并牵头制定《云南省地方标准咖啡果皮茶加工技术规程》和团体标准《区域公用品牌保山小粒咖啡》,主持制定的DBS53/033—2022《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咖啡果皮》于2022年5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产业发展中标准引领的作用。三是培训赛事厚植文化沃土。依托“金质咖啡实验室”和SCA精品咖啡教室,积极办好3场咖啡赛事,举办咖啡知识、咖啡文化进机关培训10期共207余人,拍摄《打造中国最好喝的咖啡》《一杯咖啡的时光》两部咖啡文化宣传片,旨在让保山人了解咖啡、懂得咖啡、爱上咖啡,营造好以培训促品牌、以品牌促发展的文化氛围,培树保山咖啡品牌,带动咖啡消费增长。四是院校合作打造科研高地。加快推进省级、市级专家工作站建设,发挥专家团队的带动作用,把工作站建成引领中心咖啡科技创新的平台、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与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江南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与中国热科院香饮所、省农科院热经所、云南省标化院、等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
4.资质能力创新高,软硬实力强基础。紧紧围绕赋能质量强国的建设要求,不断刷新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激发干部职工内生力,锻造质检高质量发展中坚力量。一是刷新资质能力,惠及百业民生。通过参加全国能力验证、比对保持专业检测水平,提升专业能力,参加的全国公路工程计量机构能力验证和全国医疗计量比以及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混凝土等33项能力验证,均获满意结果;全面刷新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新建计量标准8项,为服务产业和保障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提升队伍能力,强化检测软实力。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打造一支政治能力过硬、业务能力过硬、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参加各类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线上线下的业务培训,累计参与培训190余人次,截至目前,计量检定人员全部取得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取得无损检测证3项,电梯检验师1项,锅炉水质检验员1项。三是添置检测设备,筑牢检测硬支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检验检测设备投入,通过购置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燃油加油机检校系统、安全阀在线检验仪、笔式电磁超声腐蚀检测仪等18台(件、套)仪器设备,应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校准等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检测设备和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推动质检工作焕发生机。
5.聚焦服务提效能,主动作为惠民生。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推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落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把利民惠民真正落到实处。一是靠前服务,培育行业人才。创新培训方式,缩短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懂专业、有技术、善操作的技术性人才。截至目前,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及计量管理培训和企业计量人员培训工作各1期;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13期,共计1138人;帮助食品企业培训检验人员45人次;与保山学院和保山中医专开展教学合作,22名卫生与检验专业的实习生在岗实习。二是“线上”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投入专项资金50余万元对业务受理系统进行升级改版,通过电话咨询、微信群等快速推行网上报检平台,让报检服务能够网上办、掌上办。推行“20分钟办结报检”服务,全面升级检验检测业务流程,窗口业务受理与内部检验检测部门实现信息流转,做到全过程数字化留痕,全周期各节点线上监督,有效压缩服务时长。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科普力度。围绕“保山质检”创建,围绕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安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等公共场所,依托海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子屏幕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5.20计量日、“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安全五进”、科普活动周等志愿服务、科普宣传、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传递质检文化、点亮文明心灯、激活文明力量、营造文明氛围。截至目前,开展“防风险保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题公益讲座5期,质检科普活动20场惠及5000余人次。四是“停征减免”,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涉企收费降低、减免、停征规定,做到应停尽停,应免尽免,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截至目前,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98.66万元、停征280.3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事管理部、质量技术部、综合业务部、科研开发培训部、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63,76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15,695.62元,占总收入的49.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3,843,979.41元,占总收入的49.1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4,092.95元,占总收入的1.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52,745.09元,增长8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03,759.31元,下降10.4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13,843,979.41元,2021年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12,524.99元,增长450.51%。主要原因一是因承担市级监督抽查任务、检验检测范围扩大,导致经营收入增加;二是收到省科技厅办公室转拨转拨云南省闫林专家工作站经费、创新券兑付资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拨标准化建设经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转拨咖啡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经费,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20,580.94元。其中:基本支出7,001,799.87元,占总支出的27.12%;项目支出7,042,858.25元,占总支出的27.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1,775,922.82元,占总支出的45.6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192,650.70元,增长65.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97,062.67元,下降34.56%;项目支出增加2,125,105.78元,增长43.2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11,764,607.59元,增长103971.4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经营收入增加,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经营支出增加;二是“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产业领军人才服务企业次数增多,导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01,799.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8,794.9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3,004.9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2,858.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021年培养经费19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00元。用于保障2021年产业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合作及建设创新平台等活动。
2.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022年项目支持经费66,948.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6,948.00元。用于保障2022年产业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合作及建设创新平台等活动。
3.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30,0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4.计量强检与基础建设经费7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00.00元。用于支付民生计量中心租金。
5.其他运转—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性支出经费2,373,404.3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49,404.31元、资本性支出24,000.00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6.2021年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2,747,065.2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344.22元、资本性支出1,667,721.00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7.2022年度云南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化研究及体系构建项目补助资金25,76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1.00元。用于对国内外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进行整理、分析、比对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云南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现状,从原料选择、生产工艺、检验检测、集约化使用、环保监管等环节,找出制约云南省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标准修(制)定建议所需经费开支。
8.云南省闫林专家工作站经费81,57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1,576.00元。用于保障收集野生、骨干和优异种质资源,开展核心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筛选优异种质资源、优良品系;建立良种繁育基地,突破组培快繁技术;开展咖啡生豆中草甘膦、毒死蜱等农药残留含量检测及安全评估;开展咖啡果皮、咖啡花、咖啡叶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及标准研究等。
9.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经费984.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4.00元。用于保障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保山质检中心团队、技术、平台优势,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加大对受援单位和受援村的服务力度,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技术,改进设施装备,畅通信息共享与优化管理模式,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需开支。
10.咖啡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经费48,99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993.00元。用于保障开展土壤、生豆、熟豆及相关产品等样品的检测分析工作所需开支。
11.2019年三区人才专项计划经费67,97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970.00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2.2021年保山市”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37,76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69.00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3.2020年保山市第六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用于保障咖啡产业链技术创新、研发重大新产品、引进和开发咖啡相关的新技术、新成果并加快转化、研究制定咖啡种植、加工、产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所需开支。
14.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07,87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71.00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5.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67,5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500.00元。用于保障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16.2021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30,222.5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58元。用于保障2021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
17.支出服务外包重点培训机构(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70,61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610.00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18.支出服务外包重点培训机构(支持市内重点培训机构发展)补助资金243,184.1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84.14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5,69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1%。与上年相比减少1,603,759.31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2022年合同工外聘人员经费在经营支出开支,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我中心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检验检测收费)不再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而是作为单位经营收入纳入单位资金预算管理,导致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97,31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1%。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256,948.00元;组织事务3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1,610,365.9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46,6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984.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45,64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78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86,060.28元;就业补助97,722.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8,95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8,951.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22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13,79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13,794.14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9,955.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5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4,955.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9,955.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955.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入公务用车1辆,将原经济分类专用设备购置调整为公务用车购置。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962.72元,增长4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0,0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28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97.00元,下降66.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入公务用车1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部门现有公务用车保障力度不足,为保障检验检测工作需求,需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计量检验检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系统内部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25,513,594.55元,其中,流动资产7,333,102.63元,固定资产110,577,808.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602,6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2,869.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70,08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0,5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304,422.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5.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4,013.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8,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963.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4,013.4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1111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