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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21-03-03  浏览量:1383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0111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4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设置9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事管理部、质量技术部、综合业务部、科研开发培训部、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三定方案”,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结合工作任务分工及年初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优化、质量提升行动、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市场和谐,全面提升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品牌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00.98万元,增长比例为23.5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将非税收入和经营收入均纳入收费成本补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7.25万元(本级财力657.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5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27万元(本级财力452.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84.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0.98万元,增长比例为231.1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将非税收入和经营收入均纳入收费成本补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06万元,增长比例为131.6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预算申请项目资金中涉及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非税收入基本支出中;项目支出10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5.92万元,增长比例为475.8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将经营收入纳入收费成本补偿,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10类款项下金额为16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绩效工资18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00万元);项目支出为106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费51.00万元、印刷费11.00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19.00万元、邮电费21.00万元、物业管理费39.00万元、差旅费110.00万元、维修(护)费33.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1.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88万元、劳务费40.00万元、委托业务费5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3.20万元、津贴补贴50.16万元、绩效工资86.4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0.00万元、福利费6.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30万元)。

  2、2013850类款项下金额为4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347.78万元(基本工资203.70万元、津贴补贴74.63万元、绩效工资63.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公用经费开支56.55万元(办公费4.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3.46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1.98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080502类款项金额为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开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2080505类款项金额为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2101102类款项金额为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基本医保-事业29.79万元、大病医疗-事业0.77万元、退休大病医疗-事业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2101103类款项金额为1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退休公务员医保2.85万元、公务员医保13.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64万元,项目支出136.62万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00万元、基本工资203.70万元、津贴补贴74.63万元、绩效工资243.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2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津贴补贴50.16万元、绩效工资86.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3万元,项目支出719.18万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4.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维系(护)费0.50万元、差旅费3.4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1.98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51.00万元、印刷费11.00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19.00万元、邮电费21.00万元、物业管理费39.00万元、差旅费110.00万元、维修(护)费33.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1.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88万元、劳务费40.00万元、委托业务费5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0.00万元、福利费6.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医疗费补助0.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4、资本性支出204.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设备购置2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3.2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涉及设备60台/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5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10.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2021年较上年减少变化原因为:根据公务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程序,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2021年较上年减少变化原因为: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060.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共3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060.00万元。

  (一)“经营性成本返还经费”项目

  财政预算安排660.00万元。

  1、总体目标:通过经营性成本返还经费项目的实施,我单位将认真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着力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打造保山市特色产品品牌;有效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和加快保山特色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益;保护当地特色产业,助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确保产品质量可靠,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产业发展,有效提供行政执法监督技术保障。

  2、产出指标:2021年完成计量器具检校台/件数大于等于25000台/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批次大于等于5000批次;检验报告复检率小于0.1%;检验检测完成时间控制在2021年12月31日以内,交付检验报告时限(水泥)不超过40天,交付检验报告时限(除水泥外)不超过25天,检验业务投诉处理时限不超过15天;项目成本控制金额不超过660.00万元。

  3、效益指标:经营性收入完成额大于等于1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0万元,项目支出660.00万元;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打造保山市地方特色的产品品牌,有效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持效果明显;保障当地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效果明显。

  4、满意度指标:客户异议解决率达100%,送检单位满意率大于等于95%,客户投诉次数不超过5次。

  (二)“计量强检与基础建设经费”项目

  财政预算安排150.00万元。

  1、总体目标:提高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逐步解决应检未检、漏检等情况,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稳步提升。

  2、产出指标:计量强制检定数量大于等于35000台(件、套);政府采购招标完成时间控制在2021年12月31日以内,检测计量设备完成时间不超过2日;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支出限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效益指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效益明显,进一步推动计量监管工作发展效益明显。

  4、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被强检单位满意度达90%以上。

  (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补助经费”项目

  财政预算安排250.00万元。

  1、总体目标:通过收费成本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我单位将认真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着力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打造保山市特色的产品品牌,有效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和加快保山特色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益;有效保护当地特色产业,助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产业发展,有效提供行政执法监督技术保障。本项目为尽职履职必需项目,为工作推进常规项目,项目成熟稳定,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实施操作性强,项目组织结构完善,绩效评估符合要求。同时,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论证较为充分,项目切实可行。

  2、产出指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台件数大于等于10384台;设备验收合格率达100%;设备验收完成时间控制在2021年12月31日以内;成本不超过250.00万元.

  3、效益指标:非税收入完成额大于等于500.00万元;保障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效果显著。

  4、满意度指标:客户异议解决率达100%,送检单位满意率大于等于95%,客户投诉次数不超过5次。

  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180016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xlsx

附件1.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3.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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