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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15-12-18  浏览量:9928

  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驻省局监察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实施。

  附件: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30日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当“懒官”、“昏官”、“太平官”等不良作风,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鲜明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的积极性,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推动全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至12月

  三、整治范围

  全系统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的各级领导干部。

  四、整治内容

  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重点对以下情形进行治理。

  (一)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二)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

  (三)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

  (四)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五)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

  (六)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命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七)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八)怕得罪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领导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的;

  (九)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众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五、整治措施

  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一)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紧密结合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和学习高德荣同志等先进事迹,广泛深入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帮助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改正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二)开展一轮谈心谈话。在综合分析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社会舆论反映、各种考核评议结果、巡视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的基础上,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结合第三专题学习研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轮谈心谈话。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组织和个人,要“断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照治理的10种情形,结合专题学习研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重点查摆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及谈心谈话中指出的本单位本部门及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行政问责和给予离岗锻炼、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办法措施,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对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及时采取内部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加以曝光,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用。

  (四)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纳入专题教育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随机调研督查。省局结合今年重点工作督查行动,对下属部门进行一次随机调研督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增加随机调研督查频次,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箱、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本单位本部门治理情况、干部群众的满意程度。同时,结合“6个严禁”专项整治,抓住重要事件节点,抓住重要问题线索、重要举报反映,不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督查,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调研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治理不力的要专题研究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治理。

  (五)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使干部依法依规作为,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程序规范,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说明书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晰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

  把“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集中调研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真正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治理好。

  六、工作步骤

  (一)思想发动(11月中旬)。结合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一次学习研讨进行。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为官不为”整治工作方案。

  (二)谈心谈话(11月中、下旬)。结合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一、二次学习研讨进行。省局领导与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分管部门和单位专题教育进展情况和“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查找情况。人事处负责拟定谈心谈话安排表。

  (三)自查自纠和调研督查(11月中、下旬)。结合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省局重点工作督查、“6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基层调研等工作一并开展。每次学习研讨前要提前查找“为官不为”和不敢担当等问题,罗列问题清单,撰写研讨文章;设立网上信箱,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四)问题整改(12月)。结合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逐一销号整改,对梳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对照本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为官不为”和不敢担当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长效机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完善。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同时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人事处、监察室和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对在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党组(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治理工作;各处(室)领导要认真抓好本部门各岗位的治理工作。要通过随机调研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情况,会上要实事求是作出说明,会后对没有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立规执纪和整改落实要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重要方面,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对单位“一把手”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问责。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在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对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宣传报道力度,公开披露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多宣传表彰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及时交流好做法好经验,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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