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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19年第10号消费提示 2020年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20-01-01  浏览量:6730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19年第10号消费提示2020年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环保的消费理念,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节日消费安全,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

       一、逛“年货街”需理性消费。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年货街”的促销,在选购年货商品时,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假打折,留意商家推送的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是否设置附加限制条件,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更要三思而后行,做到理性消费。购物时切记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尽早投诉。此外,若消费者在展销会结束后才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可凭购物凭证要求展销会主办单位处理。

       二、注意食品消费安全。消费者应在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购买时一定要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可靠。购买食品时把握好量,不要一次性买很多食品进行贮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预订年夜饭时应谨慎选择,首先要看餐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搞清楚收费标准,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问题进行确定,不应盲目地追求价格低廉而应更加注重品质消费。

       三、外出旅游提前计划安排。两节期间是外出旅游的高峰期,消费者要提前做好旅游计划安排。通过网络方式购买飞机票、火车票要选择正规的官方网站,要仔细查看退、改、签和保险等相关费用约定,保存好相关交易信息凭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定住宿,要与经营者核对配套服务、入住及退房时间、退订条件等。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加盖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旅游费用中所包含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特别要注意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

       四、养成绿色环保消费好习惯。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品的消费旺季,在此提醒消费者,燃放烟花应做到定点购买,定时定点燃放,注重环保,保障安全。树立“光盘光荣”的餐饮消费理念,家庭外出就餐尽量根据人数定量,餐饮住店尽量减少一次性餐盒、纸杯、吸管以及浴巾、床单等商品的消费,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对生存环境的压力。大家在平安开心过佳节的同时,养成崇尚节俭、朴素、环保节约绿色消费的好习惯。

                                                                                                                (省消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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