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单位及广大客户: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和规范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财非税〔2023〕10号)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缴方式不再采用原模式(客户转账、汇款、微信、刷卡等进入我院账户,再由我院汇缴国库),自即日起改变为直缴国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业务流程
由我院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单位和个人扫描二维码或20位缴款码查询应缴信息,经缴款单位和个人确认后,将应缴款项缴入国库。
二、直缴缴费支持
(一)线上缴费
缴款单位和个人使用缴款书上的缴款码通过各商业银行的手机APP和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
1.需要对公缴费的单位可选择通过各商业银行的手机APP和网上银行进行缴纳(各商业银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个人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缴款书位于右上角的缴款二维码缴纳。
(二)线下缴费
缴款单位和个人凭缴款书上记载的缴款码到商业银行(含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自助缴款设备等线下渠道缴款。
三、票据查收方式
各缴款单位和个人确认缴款成功后,通过以下方式查收票据。
(一)通过支付宝搜索“云南省非税收入公共服务”小程序,自行查询下载电子票据。
(二)到我单位收费窗口打印纸质票据,或预留微信、邮箱,由我单位人员发送电子票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缴费时限。《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只有14日的缴款时限,我院开具缴款书后请各缴款单位和个人务必14日之内缴款,14日内未缴款的缴款书将作废。
(二)缴款书信息核对。请各缴款单位和个人在缴费前仔细核对缴款书上的单位信息,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缴费,缴费后开具出的票据将不可更换。
(三)即日起,我院原收缴账户不再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收缴,请需要缴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前与我院相关人员联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875-2145729;0875-2190596;0875-2196779。
附件:各商业银行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银行对公网银非税缴纳流程
工商银行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线上缴纳操作流程
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农业银行非税电子化业务企业网银、个人网银、掌银操作手册
交通银行电子渠道非税缴纳指南
富滇银行个人手机app和企业电子银行非税缴费操作指南
招商银行地方非税操作手册汇总
云南农信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手册
红塔银行非税电子化操作说明
保山市检验检测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