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1000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发挥技术支撑,全力守安全保民生
(1)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为行政部门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极开展各类产品委托检验,主动靠前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提供质量把关,1-11月共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8864批次,其中:委托检验3616批次,监督检验5248批次;完成土壤、肥料等化工产品委托检验128批次;开展石斛农残快速检测3500批次。
(2)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线。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13834台(套),其中:锅炉254台、压力容器1368台、压力管道11个单元共5.7千米、电梯6348台、起重机377台、场内机动车534辆、安全阀4953只,稳稳守住“特种设备报检完成率100%”的核心目标。完成限速器委托校验2311台;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2台,排查安全隐患128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省市行政部门开展各项专项督查和整治工作,有力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
(3)把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积极开展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做好石油及石油产品、建材、混凝土及制品等出厂把关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共完成工业产品检验1727批次,其中:委托检验1304批次,监督抽检423批次,风险监测10批次,为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保障民生计量精准度。认真做好压力表、电能表和加油机等民生计量器具的检定力度,全面服务医疗卫生、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领域检定需求,共完成计量器具检定62469台(件),其中,强检计量器具26057台件。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花街计量器具、大型集贸市场、加油机等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守好重要时期安全关。认真做好“两会”“两节”“5.19中国旅游节”等重要活动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安全快检3086批次;及时深入5.02瓦窑地震受灾点,为企业排查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计量器具损坏情况,线上举办震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题公益讲座,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指导。
2.聚焦服务发展,全力助产业促提升
(1)倾力服务咖啡产业。积极推进“咖啡培训学校”建设,承办GCEF第二届中国云南好咖啡评选、“三豆客杯”外卡赛等赛事活动,举办咖啡知识、咖啡文化培训34期802人,带动咖啡消费增长。积极推进“咖啡产业研究院”建设,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咖啡果皮茶加工技术规程》等3项云南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市级地方标准《咖啡果皮冲煮技术规程》获立项,《保山小粒咖啡挂耳咖啡》《保山小粒咖啡冷萃咖啡》等4项团体标准编制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产品保山小粒咖啡》国家标准制定立项申报,全程服务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积极推进“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咖啡品质与安全)”建设,已进入现场核查环节。
(2)倾情服务绿色能源产业。省内首个特检行业专家工作站——保山市“郑阳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获认定。在云南通威高纯晶硅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特种设备检验驻场服务站”,技术服务二期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项目建设,完成了14台精馏塔的现场制造和附塔管线安装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检验工作,全力推动绿色硅产业高质量发展。
(3)倾心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实施技术赋能强企行动,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食品化验员培训967人次,助力企业能力提升。依托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围绕食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安全等开展宣传5场次惠及1000余人次。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涉企收费规定,1-11月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93.30万元,停征371.14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3.抓实能力建设,全力提素质强根基
(1)强化资质能力建设。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资质认定、扩项2次,增加食品检测能力108项、非食品检测能力15项,办理方法变更5次共297项;新建计量标准2项,变更校准装置11项,检验检测项目进一步优化。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等外部检查,按期组织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活动,投入566.60万元购置一批先进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保持。
(2)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能力验证,25个项目通过国家级能力验证,2个项目通过省级能力验证;参加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比武、云南省计量检定比武比对等活动,均获得“满意”评价;参加各类培训取证,年度新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师(员)证26项、食品授权签字人5人、非食品授权签字4人,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3)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把主题学习教育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融合,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革命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建立服务质量和时效考核考评机制,激励党员在关键岗位、在重要环节率先垂范、创新突破,计量团队获“工人先锋号”命名,“保山特检工匠创新工作室”成功获批,凝聚起了事业发展的蓬勃力量。
4.主动融入改革,全力凝人心担使命
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保山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安排专人参与专题调研、方案起草,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向,做好教育引导,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管理高效、服务提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事管理部、质量技术部、综合业务部、科研开发培训部、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5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104065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9897.91元,占总收入的46.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6023588.76元,占总收入的51.6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677170.79元,占总收入的2.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76889.48元,增长10.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4202.29元,增长3.7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2179609.35元,增长15.7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73077.84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后工资津贴补贴的意见》文件要求,市财政收回的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2023年预算在非税收入返还经费中,故人员经费增加1784026.32元;二是2023年较上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公用经费增加10541.46元;三是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部分项目完结,故财政项目支出减少1270365.49元。其中: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性支出经费增加1598289.63元、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资金增加118032.00元、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科普专项)资金增加124197.00元、保山市“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1319.68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增加27320.56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增加3000.00元、产业领军人才项目减少123896.00元、支持市内重点培训机构发展资金减少113794.14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元、2021年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减少2747065.22元、2021年保山市”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减少137769.00元;四是承担市级监督抽查任务、检验检测范围扩大,故经营收入增加2179609.35元;五是收到上级及其他部门转拨经费增加,故其他收入增加173077.84元。其中:税务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增加462.84元;云南大学转拨保山小粒咖啡内生菌与宿主相互作用诱导抗咖啡浆果病活性的物质基础经费增加30000.00元;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增加1700.00元;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转拨创新券资金增加15915.00元;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拨入就业见习资金增加105000.00元;省科技厅办公室转拨科技特派员经费增加190000.00元;咖啡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经费减少70000.00元;云南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化研究及体系构建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33434.94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891.44元,占总支出的30.09%;项目支出5955506.97元,占总支出的20.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4481036.53元,占总支出的49.5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12854.00元,增长13.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95091.57元,增长25.64%;项目支出减少1087351.28元,下降15.4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2705113.71元,增长22.9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1795091.57元,其中: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下划后工资津贴补贴的意见》文件要求,市财政收回的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2023年预算在非税收入返还经费中,故人员经费增加1784026.32元;2023年较上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公用经费增加11065.25元;二是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部分项目完结,故项目支出减少1087351.28元。其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减少123896.00元、支持市内重点培训机构发展资金减少113794.14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性支出经费增加1598289.63元、云南省闫林专家工作站经费增加223931.31元、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资金增加177679.70元、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科普专项)资金增加99939.00元、咖啡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经费减少17066.00元、三区人才专项计划经费减少156929.12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增加300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增加27320.56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元、2021年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减少2747065.22元、云南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化研究及体系构建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5761.00元、云南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化研究及体系构建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000.00元;三是因检验检测范围扩大,经营收入增加。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经营支出增加2705113.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689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32821.26元,占基本支出的9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4070.18元,占基本支出的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5506.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022年项目支持资金13305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52.00元,用于保障2022年产业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合作及建设创新平台等活动。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成本性支出经费3971693.9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654.00元、资本性支出1969039.94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3.计量强检与基础建设经费7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00.00元,用于支付民生计量中心租金。
4.云南省闫林专家工作站经费148846.8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46.80元,用于保障收集野生、骨干和优异种质资源,开展核心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筛选优异种质资源、优良品系;建立良种繁育基地,突破组培快繁技术;开展咖啡生豆中草甘膦、毒死蜱等农药残留含量检测及安全评估;开展咖啡果皮、咖啡花、咖啡叶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及标准研究等。
5.2023年云南省闫林专家工作站经费156660.5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6660.51元,用于保障收集野生、骨干和优异种质资源,开展核心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筛选优异种质资源、优良品系;建立良种繁育基地,突破组培快繁技术;开展咖啡生豆中草甘膦、毒死蜱等农药残留含量检测及安全评估;开展咖啡果皮、咖啡花、咖啡叶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及标准研究等。
6.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资金11901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16.00元,用于保障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保山质检中心团队、技术、平台优势,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加大对受援单位和受援村的服务力度,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技术,改进设施装备,畅通信息共享与优化管理模式,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需开支。
7.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科普专项)资金9993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940.00元、资本性支出39999.00元,用于保障咖啡知识、文化科普教育示范活动平台建设所需开支。
8.2023年科技特派员资金47244.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244.00元,用于保障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保山质检中心团队、技术、平台优势,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加大对受援单位和受援村的服务力度,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技术,改进设施装备,畅通信息共享与优化管理模式,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需开支。
9.咖啡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专项经费31927.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927.00元,用于保障开展土壤、生豆、熟豆及相关产品等样品的检测分析工作所需开支。
10.2023年科技特派员经费12403.7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3.70元,用于保障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保山质检中心团队、技术、平台优势,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加大对受援单位和受援村的服务力度,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技术,改进设施装备,畅通信息共享与优化管理模式,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需开支。
11.2019年三区人才专项计划经费13232.2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2.20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2.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经费13212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29.00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3.2023年保山市“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1319.6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319.68元,用于保障三区人才技术帮扶、技术研发、培训、差旅等活动支出。
14.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705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500.00元,用于保障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15.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57543.1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543.14元,用于保障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
16.支持市内重点培训机构发展资金2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用于保障日常成本性公用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989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05%。与上年相比增加524202.29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784026.32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0541.46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1270365.4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7556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0%。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133052.00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33052.00元;组织事务6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182513.98元,其中:质量基础6665693.94元、事业运行5516820.0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6240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218955.0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18955.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3448.68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3448.68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490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养老支出726861.39元,其中:事业单位退休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9061.39元;就业补助128043.1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8043.1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291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32914.2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15370.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9714.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29.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10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109.48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109.4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0000.00元,其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决算为28804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83513.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3%,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53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04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8351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5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公务用车保险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486.41元;二是各州市部门间调研、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469.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1910.84元,下降3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58.16元,增长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9.00元,下降9.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50000.00元;二是2023年出差范围扩大,公务用车修理次数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558.16元;三是各州市部门间调研、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46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检验检测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间交流学习、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94655158.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8016.22元,固定资产76231570.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865571.9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282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2996.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1911.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62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981.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2211.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2211.3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301111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