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工作需求,现就“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内容
1.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委托保安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方)负责采购方办公场所门卫及安全保卫等保安工作。供应方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突发灾害事故等应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采购方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办案;供应方应严格落实执勤区域内防火、防盗、放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采购方并协助处理。
2.供应方派遣2名合格的保安人员到采购方驻地,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保安人员的住所、水电等生活设施及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二)项目要求
1.供应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保安人员人事档案。
2.保安人员应着统一制服上岗,着装整洁,文明执勤,认真履职。
3.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供应方负责安排,日常工作服从采购方领导。保安人员如有不履行职责或违反采购方有关保安工作规定,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
4.保安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供应方,保安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等各类福利待遇由供应方负责支付。保安人员在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内工作造成的工伤,一切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12个月。中标者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中止协议;若因采购方办公场所改变或因其它政策性调整,采购方可中止协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保山市区办公或设有办事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入驻“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三)具有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3年以上保安服务经验。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投标。
三、报价须知
(一)各报价方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价格,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提交。保安服务费报价最高限价7.2万元/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二)报价资料包括:①询价报价表;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报价应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保安人员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各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方自行考虑市场风险,应包括报价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采购范围规定的所有费用(含利润、税金等)。报价方发生漏报、少报等情况由报价方自负。
(五)请各报价方按照《询价采购回函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表包含所有费用,一经确定中标,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六)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回函
报价回函请按《询价采购回函报价文件》格式打印或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鲜公章,报价回函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询价编号及报价单位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函件拒收。报价回函密封后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至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1004室,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联系电话:0875-2145728。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服务保障能力相同的条件下,合理低价者中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传真:0875-2145728
监督电话:0875-2120814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保安服务询价采购回函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