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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就业见习岗位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22-09-01  浏览量:26388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就业见习岗位人员35名。

  一、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录就业见习岗位人员3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9名、综合管理岗位人员6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未就业状态以失业登记信息为准。

  2.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并领取过见习补贴。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行为;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为:

  1.专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600元;

  2.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800元;

  3.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2000元。

  见习期内生活补助将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发放见习证明。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bszjzxrsb 163.com。

  3.材料清单:《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如: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招录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资格审核组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到个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体检

  组织面试通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四、联系方式

  0875-2122677

  13577556366(朱老师)

  15087509923(唐老师)

附件1:2022年招录见习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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